• 郑州
您的位置: 法律包 > 财税法 > 涉税犯罪 > 详情

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?虚开增值税发票怎么处罚?

来源: 法务网|0 2023-01-03 13:57:22

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、用于骗取出口退税、抵扣税款发票罪指违反国家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法规,为他人虚开、为自己虚开、让他认为自己虚开、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、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。

具体量刑参考标准及处罚如下:

一、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2万元至20万元罚款的情形有:

1、虚开税款数额1万元以上的;

2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千元以上的。

二、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5万元至50万元罚金的情形有:

1、虚开税款数额10万元以上的;

2、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万元以上的;

3、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。

三、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情形有:

1、虚开税款数额50万元以上的;

2、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30万元以上的;

3、虚开的税款数额接近巨大并有其他严重情节的;

4、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。

四、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情形有:

1、利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实际抵扣税款或者骗取出口退税100万元以上的;

2、造成国家税款损失50万元以上并且在侦查终结前仍无法追回的;

3、利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、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。

标签: 虚开增值税发票 量刑标准 含税销售额 进项税额
温馨提示:

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,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,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,保障合法权益,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说明情况,解决您的实际问题。 立即在线咨询 >

相关知识推荐
操作
分享
15037178970

公众服务

法制网公众号

快速找律师 / 免费咨询

查法律知识 / 查看解答 / 随时追问

律师服务(工作日8:30-18:00 ,非工作日请QQ留言)

律师加盟

律师营销服务

在线客服:

加盟热线:

律师营销诊断

营销分析 / 回复咨询

案件接洽 / 合作加盟

法律包,中国知名的 法律咨询网站,能够为广大用户提供在线 免费法律咨询服务。
CopyRight@2003-2022 fazhi.net ALL Rights Reservrd 版权所有
皖ICP备2022009963号-41
违法和不良信息联系邮箱:39 60 29 14 2 @qq.com